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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車行駛過程中遭交警攔截、扣車!因這事觸發(fā)預警

2018-10-10 09:29來源:深圳新聞網(wǎng)

10月8日,深圳交警再次通過大數(shù)據(jù)情報分析,發(fā)現(xiàn)粵BEY0**的大貨車有16次違法行為未處理,存在嚴重交通安全隱患。隨后,深圳交警立即對該車的歷史行駛軌跡進行分析研判后進行布控查緝。

由于該車一直處于行進狀態(tài),雖然出現(xiàn)頻率高次數(shù)多,但動態(tài)查緝該車存在一定安全隱患,考慮到這一情況,深圳交警聯(lián)系收費站工作人員,采取動態(tài)監(jiān)控、組織警力及時尾隨、適時攔截的方式。并于10月8日22時35分許在廣深高速南頭出口收費站路段攔截查獲目標車輛,并依法開具文書扣留機動車,目前該車已進扣車場做進一步調(diào)查。

你以為一直不處理違法,違法記錄就會消失嗎?不存在的!后果只會更嚴重!

相關法律法規(guī)

根據(jù)《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六十七條規(guī)定,機動車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記錄,機動車所有人、駕駛?cè)私?jīng)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送達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后拒不接受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確有必要的,可以扣留機動車。機動車所有人、駕駛?cè)私邮芴幚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立即返還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或者機動車。

守法是義務,違法必擔責

如果你選擇對自己的違法行為視而不見

深圳交警已布下“天網(wǎng)”

你“逃”不掉的!

[責任編輯: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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