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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倒車不慎撞倒路人,碾壓致死!工業(yè)園區(qū)內為何發(fā)生如此悲???

2020-03-22 17:09來源:深圳新聞網

肇事司機

事發(fā)前活動軌跡

13時27分許,鄧某恒駕駛粵B****0號輕型廂式貨車進入華豐國際智造城,在華豐國際智造城內絲艾產品標識有限公司門口通道路段卸完貨準備倒車離開。

13時41分,鄧某恒在倒車時(據其自述倒車速度在5km/h左右),未注意后方情況,導致車輛車尾部與在該路段行走的行人劉某勇身體發(fā)生碰撞,劉某勇倒地后被車輛碾壓。

經核查,肇事粵B****0號輕型廂式貨車,沒有安裝倒車影像和倒車雷達。

鄧某恒駕駛機動車倒車時,未注意觀察后方情況,疏忽大意是導致此事故發(fā)生的主要原因。可是,事故發(fā)生只是偶然嗎?相關主體單位是否涉事其中?

深圳交警通過深度調查發(fā)現,與涉案車輛相聯的公司存在多個問題。

肇事車輛所屬情況

車輛掛靠于深圳市新邦運輸服務有限公司

粵B****0號輕型廂式貨車車輛登記所有人是深圳市新邦運輸服務有限公司,購車時由聶某軍與該公司簽訂的運輸合同,聶某軍就職于深圳市順心捷達物流有限公司,與肇事司機鄧某恒是親戚也是雇傭關系。

雙方無簽訂勞務合同

鄧某恒只負責幫聶某軍開車送貨,并未經過專業(yè)的安全教育培訓。

相關公司未對車輛、司機進行管理

日常監(jiān)督、管理均未落實

經查,深圳市新邦運輸服務有限公司為聶某軍掛靠車輛后,沒有對其和該車輛進行監(jiān)督和管理。

且聶某軍入職深圳市順心捷達物流有限公司以來,只需要提供車輛為該公司送貨,該公司也沒對車輛和駕駛員進行日常監(jiān)督和管理。

企業(yè)只管貨物是否送達,無視車輛的安全運行情況,更沒有對駕駛員進行安全培訓,日常監(jiān)督、管理制度更是毫無落實。壓倒駱駝的,絕不只是最后那根稻草,安全意識薄弱,主體責任缺位,看似與事故無直接關系,實則早已為悲劇的發(fā)生埋下隱患。

接下來,深圳交警將繼續(xù)開展深度調查,追究所有相關單位、負責人法律責任,所有安全漏洞必須一一揭開,一一補上。

同時,工業(yè)園區(qū)每天進出的貨運車流不在少數,深圳交警要求各園區(qū)安排專人在園區(qū)出入口、通道、路口等路段,對行車不規(guī)范的駕駛員進行現場訓示教育,并組織所有出入園區(qū)工作人員集中開展交通安全警示培訓,做好園區(qū)工作人員的“交通安全第一課”。

[見圳客戶端、深圳新聞網編輯:施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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