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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大奔等了大半年,付了50萬,最后還沒提到車!啥情況?

2020-05-09 14:18來源:深廣電第一現場

原標題:付了50萬買大奔,等了大半年,車呢?

深廣電第一現場2020年5月9日訊

最近,市民章女士向我們報料

去年6月,她在某車行訂購了一輛車

可如今快一年時間過去了

新車他們沒看到

后續(xù)首期交納的購車款

也不知道去哪兒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難道,她是被騙了嗎?

交個1萬定金大半年后才安排

最后還沒提到車?

去年6月份,市民章女士和丈夫到南山區(qū)科技園一家車行看車,車行一名銷售人員玄某現場接待了他們。一番溝通后,雙方商定以84萬元的價格,訂購一輛奔馳GLE450,約定繳納1萬元定金,約定9月提車。

可到了提車的時間,車行銷售人員玄某卻一直推脫說這款車比較搶手,提車還得等等看。直到今年4月13號,對方才安排他們,在車行內繳納了1萬元的提車訂金和50萬元貸款購車的首付款。

↑ 章女士的50萬購車貸款首付交易記錄


對方承諾馬上就可以提車了

可章女士左等右等

都提不到車

章女士覺得有問題

一番追問之下

對方才說出實情

銷售員涉嫌“占用”購車款

車行只收到1萬元定金

隨后,章女士和車行的主管進行溝通,經過一番調查他們發(fā)現,她之前繳納的50萬元購車貸款首付款和1萬元提車訂金,都進了銷售員玄某的口袋里。從頭至尾,車行只收到她去年6月份繳納的1萬元定金而已。

↑ 50萬首付款收據,上有車行公章

當事人 章女士

我是在你的4s店里購車,是你的員工用POS機刷的卡,是你們車行名字的收據,然后也給我們50萬的收據,上面也有他們車行的收款專用章,跟我們之前定金的收據都是一樣。

涉事銷售員已被警方控制

章女士:車行應承擔責任

目前,章女士夫婦在南山區(qū)高新派出所做了報案處理,警方立案后,已經將銷售員玄某控制并展開調查。

章女士表示,他們是在車行購車消費的,現在出事了,車行應當承擔相應責任,進行退款或者安排提車。對此,車行負責人承認了管理上有所疏漏,并表示將會配合警方做進一步的調查。

涉事車行業(yè)務發(fā)展經理 張李萍

首先我們車行在管理上肯定是存在疏漏和內容的不足的,他是以個人名義注冊的POS機刷走50萬元的,目前這個錢是沒有在公司賬上的,金錢具體去向我們做了報案處理,由警方在做進一步的調查。

車行:雙方都是受害者

將積極幫客戶處理

車行負責人表示,銷售員玄某的行為屬于個人行為,部分轉賬收據還涉嫌造假,已經涉嫌違法犯罪了?,F在不僅是章女士夫婦成了受害者,車行的利益也受到影響。

目前,涉事車行和章女士夫婦,協(xié)商有了初步結果。車行表示,正積極地與客戶溝通后續(xù)解決方案,將盡快與客戶推進合法合規(guī)的購車流程,爭取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相關手續(xù)的辦理,將車輛交付至章女士夫婦。

警方透露,涉事的車行銷售員玄某,因為涉嫌職務侵占罪,已經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律師說法▼

律師鄭博恩

銷售人員是有代理權限的,涉及的是職務行為,因此在發(fā)生違約的情況下,我覺得4S店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果后續(xù)警方確認銷售人員存在犯罪行為的話,那么4S店可以在承擔責任之后,再向銷售人員進行追償。

第一現場、壹深圳客戶端記者:鄭志平

[見圳客戶端、深圳新聞網編輯:鄭曉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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