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網(wǎng)傳張某妍及其配偶相關事項與事實不符
2023-04-17 19:15
來源: 深圳新聞網(wǎng)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網(wǎng)傳張某妍及其配偶相關事項與事實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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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特客戶端·深圳新聞網(wǎng)2023年4月17日訊深圳特區(qū)報記者 竇延文)網(wǎng)傳鳳凰英薈城公租房申請人張某妍的配偶李某為光明區(qū)公職人員,在深有房,此事引發(fā)社會關注。經(jīng)記者向光明區(qū)和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核實,上述信息不實,張某妍的配偶李某為某民營設計公司員工,張某妍為自由職業(yè)者,其家庭在深圳市沒有自有住房。

市住房保障署相關負責人表示,按深圳市現(xiàn)行政策,公租房保障對象分兩類,第一類是低保家庭(含低保邊緣家庭),申請條件是深戶、無房、在深繳納社保,同時須審核家庭收入財產(chǎn),審核通過后予以“應保盡?!?;第二類是非低保類普通家庭,申請條件是深戶、無房、在深繳納社保,須輪候申請。

張某妍家庭(其配偶李某為公租房主申請人)屬于第二類家庭。張某妍家庭2016年10月13日提出了公租房輪候申請,符合深圳市公租房輪候條件。2022年12月,張某妍家庭通過了鳳凰英薈城公租房認租資格審核,符合認租條件。2023年4月12日,該家庭通過輪候選房方式承租了鳳凰英薈城一套71.44平方米二房戶型公租房。

網(wǎng)傳張某妍家庭曾申請認購龍華區(qū)天和南苑安居型商品房。經(jīng)核,2022年5月,張某妍家庭(其配偶李某是安居型商品房主申請人)提出認購龍華區(qū)天和南苑安居型商品房申請,符合認購條件,但其自行放棄選房資格,沒有購買安居型商品房。

[編輯:鄭曉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