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網評論員 婧歆
1月20日,備受矚目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法(草案)》(以下簡稱草案),正式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家庭教育自此納入國家教育事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和法治化管理軌道。
草案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是實施家庭教育的責任主體。政府、學校、社會為家庭教育提供支持,促進家庭教育。必要時,國家對家庭教育進行干預。草案明確了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干預家庭教育的情形和主要措施,并對強制家庭教育指導的實施作出規(guī)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在實施家庭教育過程中,不得對未成年人有性別、身體狀況等歧視,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不得脅迫、引誘、教唆、縱容、利用未成年人從事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社會公德的活動。
早在2018年8月,家庭教育立法就正式列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五年立法規(guī)劃第三類立法項目。與《未成年人保護法》不同,《家庭教育法草案》真正意義上讓家庭教育回歸本位,讓學校、家庭和社會教育各司其職、形成合力,這也是家庭教育立法的主要目的。家是最小國,國是千萬家。一心裝滿國,一手撐起家。只有每一個家庭都其樂融融,國家才能和諧安寧。
家庭教育、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是現(xiàn)代國民教育的三大支柱,家庭教育是對個人發(fā)展影響最早開始、持續(xù)最久也最為深遠和最為重要的教育。宋慶齡女士曾說過,孩子們的性格和才能,歸根結底是受到家庭、父母,特別是母親的影響最深。孩子長大成人以后,社會成了鍛煉他們的環(huán)境。學校對年輕人的發(fā)展也起著重要的作用。但是,每一個人的心上留下的印記,主要是源自家庭。
人之初,性本善;子不教,父之過。當前,我國家庭教育領域存在著諸多問題:許多一二線城市里的年輕家長,雙方都忙于工作,在子女教育的花費的時間和心思相對較少;更常見的隔代教育,爺爺奶奶外公外婆更多參與到家庭教育中來,教育觀念的不同,可能會導致孩子教育存在偏差;在許多農村地區(qū),更是有數(shù)量龐大的留守兒童面臨家庭教育缺口。
父母是孩子人生中的第一位老師,家庭則是人生的第一所學校。家庭教育是父母與孩子成長路上永遠的課題,這不僅僅是家庭內部事務,也事關公共福祉。從2020年的撫順虐童案到日前的留守女童燒傷事件,從校園欺凌屢禁不止到未成年人自殺、犯罪案件層出不窮,家庭暴力、責任缺位、教而不當?shù)韧怀鰡栴}擺在大眾面前,再次敲響家庭教育的警鐘。
家,應該是講“愛”的地方。在孩子成長過程中,最好的家庭教育,就是父母愛的教育。只有政府、學校、社會共同努力,才能用心、用愛灌溉好祖國未來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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